负相对调节,即在集合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,双眼所能减少调节的能力,正常值为+2.25~+2.50D。
1. 被检者舒适地坐在综合验光仪后,置于其远用屈光不正矫正度数,近用瞳距,良好照明。
2. 让被检者双眼同时注视40㎝近用视力表视力的上一行视标。
3. 在双眼前同时增加正球镜,直至被检者报告视标开始变模糊,退回前一片。记录增加的正球镜度数,即为其负相对调节(NRA)。
4. 检测值正常说明无调节参与,测得的度数是真实度数;
检测值偏低说明有调节参与,即假性近视,需要散瞳处理;
检测值偏高说明负镜过矫或正镜欠矫。